《中国共产*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十六条规定,违反*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*的规矩,在*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相应处分。
*的规矩,是指*的各级组织和全体*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,是*章、纪律、法律的规范要求和*的优良传统、工作惯例等的总和。既包括成文的*内法规,如*章等*内规章制度、*的纪律和国家法律,也包括*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、工作惯例等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。
纪律是成文的规矩,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;纪律是刚性的规矩,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。
*内很多规矩是我们*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,经过实践检验,约定俗成、行之有效,反映了我们*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,需要全*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。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,但都是一种传统、一种范式、一种要求。违反了这些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,在*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,应当受到*纪惩处。
本条规定是对*员、干部遵守*的*治规矩提出的纪律要求。对违反*的规矩的行为,在*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给予*纪处分。“在*治上造成不良影响”,主要是指损害*的*治形象,破坏*同人民群众的关系,破坏*的团结统一等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将违反*的规矩的行为危害后果修改为“在*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”,进一步明确了认定此类问题的标准,体现以高标准、严要求严明*的*治纪律和*治规矩,进而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。
*员、干部违纪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。规矩不能立起来、严起来,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,很多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。能否严守*治规矩,是对*员、干部对*忠诚度的重要检验,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以更强的*性意识、更高的*治觉悟要求自己。